中美经贸新协议的这一规定,让此类跨境电商卖家坐牢风险剧增?(3000字)

蓝海亿观网2020年01月17日 319

美国当地时间1月15日,中美双方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对中美双方就部分商品关税、知识产权保护等各方面做出了规定。其中,第一章E部分对电子商务

 

美国当地时间1月15日,中美双方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对中美双方就部分商品关税、知识产权保护等各方面做出了规定。其中,第一章E部分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盗版和假冒行为进行的规定,对跨境电商有着较深远的影响。

在该经贸协议的框架下,一些从事仿冒产品的跨境电商,即便“身居中国,遥控美国”的运营模式,也可能面临巨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是牢狱之灾。

蓝海亿观网就此部分,与大家一起分享解读。

此部分一共两条七点十一个小项,对跨境电商卖家说,有两大影响:

一、中美联合执法,身在中国的仿品卖家,或被“直捣黄龙”

在新的合作框架下,中美打击侵权的联合行动势将升级,两国司法系统加强合作,如果品牌方在美国提起诉讼,一些“身居中国并跨洋遥控市场”的仿品卖家,无法像以往那样轻易逃避指控,跟容易被顺藤摸瓜,落入中美联合行动的法网之中。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中国跨境电商卖家曾多次卷入涉嫌侵权案件,在中美两国同时被逮捕并判刑。

1.华人在亚马逊、eBay售假,被判刑50年,供出深圳公司员工

2019年12月26日,美联邦检察官在洛杉矶逮捕某蔡姓男子,因其涉嫌出售仿冒笔记本电池,涉案金额高达2380万美元。美国检方对男子提起诉讼,蔡某或将面临50年刑期。

男子身份为原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在美办事处人员,该公司在深圳生产笔记本电脑电池,并假冒苹果、东芝、惠普、戴尔等国际知名品牌,交由蔡某在美国通过亚马逊、eBay等电商平台,出售给消费者。

被捕后,男子供出了其服务的深圳公司所有员工名单,美国司法部强力通缉相关涉案人员。

正是发生过这样的事情,美国才会在此番条款中一再声明,中美应加强合作,共同或各自打击电子商务平台侵权行为。

2. 美国自行车品牌联合中国警方,突袭中国仓库并逮捕侵权卖家

2019年6月,美国知名自行车品牌Specialized对速卖通等平台43名卖家提起侵权诉讼,获赔4300万美元。涉案卖家涉嫌商标假冒和侵权、原产地假冒等。

佛罗里达州南区法院勒令其停止侵权行为,但这些卖家改头换面之后,重新开一家店继续出售假冒产品,有些干脆转移阵地,在Facebook上出售。

Specialized万般无奈,与2019年11月底,与中国警方合作,发起至少3次的突击检查,在卖家中国仓库中搜出大量仿冒商品,逮捕这些侵权卖家,并将其送上法庭,部分侵权卖家被判入狱。

如今,中美经贸第一阶段协议里,明确了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未来,中美两国司法合作将持续增强,中国警方在美方的请求下,将加大对假冒侵权产品的打击力度。

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类似的案件曝光,对卖家朋友们来说,仿冒、侵权的风险将大大提高,不仅仅只会有经济损失,甚至可能面临牢狱之灾,不可不注意。

二、美国黑律所恶意注册商标并勒索卖家行为将愈演愈烈

在第一阶段协议条款里,单方面对中国方面提出“霸王条款”。

该条款第1.13条,第2款中国应:(d)通过要求通知和反通知的相关信息,以及对恶意提交的通知和反通知进行处罚,确保删除通知和反通知的有效性。

1. “通知”和“反通知”

所谓“通知”,简单理解就是,在互联网交易为背景下,商标、专利的权利人发现有人侵犯自己的知识产权,通过电商平台,向侵权方发起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删除侵权商品的通知。

因此,“通知”通常也成为“删除通知”。

“反通知”则是,被“通知”的侵权嫌疑人,在接到“通知”后,向平台提起证据,证明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权利人的“通知”是错误的。

而如果发出“通知”的一方主观上是为了自身利益,打压竞争对手,而发起的假“通知”,实际上对方没有侵权行为,那么这则“通知”会被认定为“恶意通知”

相反,如果接到通知的一方,明明存在侵权行为,却伪造证据,发起“反通知”,那么这个“反通知”会被认定为“恶意反通知”。

而上述条款,简单翻译过来就是:对于中国的通知及反通知,在有效信息支持下要迅速执行删除或停止删除;对于恶意通知和恶意反通知,要及时予以惩处;

这一点简单通俗,其实是对中国的电子商务平台提出效率要求,也是希望中国能在法律上完善对侵权行为的界定,以及对恶意投诉行为的惩罚。

然而,在本协议中,“恶意通知”的义务,主要约束中国企业,而对美国企业却约束不太充分。

2.美国黑律所恶意抢注商标,反告卖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恶意抢注商标,抢注通用词商标,再对卖家发起通知及冻结等行为,也属于“恶意通知”行为,也在惩处范围内。

美国黑律所经常有“恶意通知”行为,以此来陷害中国卖家,肆意敛财的手段。

中国卖家苦美国“黑律所”恶意侵权投诉久矣。

仅美国HSP律所2019年代理的大规模侵权投诉案件就不下8起,仅仅在10月份下旬,该律所代理的有关不爽猫Grumpy Cat侵权案件就涉及到跨境电商行业2000多卖家。

另一所知名律所EPS律所,在6月份对Wish卖家发起诉讼,一下子状告了295个Wish店铺。

这些律所代理的案件中,有一部分确实存在商标侵权行为,但也有不少类似拿“雪花片”“手机支架”等产品通用词注册商标,恶意状告卖家侵权的行为。

这些律所真正的目的并不是真的为了“维权”,而是假借“维权”之名,对卖家收款账户实施冻结,要挟恐吓,敲诈卖家,令其妥协和解,以此来大量敛财。

美国利用该条款约束中国卖家行为,却未对美国本土行为做同等规范,实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嫌疑。

“真诚”提交的错误删除通知,不予追责

该条款第1.13条,第2款中国应:(b) 消除因真诚提交的错误删除通知的责任;

这一条意味着,遇到错误的侵权删除通知,美方提出申诉者只要能够证明自己是“真诚”的,不是“恶意通知”,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当然,申诉者要证明自己是“无心之失”,非“恶意通知”,必须自己提供证据。

有恶意起诉,当然也就存在主观上的“非恶意”,“犯糊涂”的可能。但是联想中国卖家多次被美国黑律所恶意起诉侵权,导致收款账户冻结等行为,包括恶意申请通用词商标等行为,该条款还是有一定的包庇嫌疑。

中国电商平台被悬剑项上?

第1.14条,对主要电子商务平台的侵权,这一条三款,明确了平台方必须在打击、制止侵权行为上,承担应有的责任和义务,避免“侵权都是卖家的责任,而平台无需负责”的局面。

该条款的第二款,只针对中国主要电子商务平台。

该款规定,如果电商平台屡屡未能遏制假冒或盗版商品的销售,电子商务平台可被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如今该条款正式通过,那就意味着,如果不在打击盗版侵权方面多下功夫,对相关卖家做出大力惩处,其经营许可证将面临着被吊销的危险。

卖家朋友们需要高度注意了,为了保证平台自身的利益和安全,接下来中国主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恐怕会加大打击侵权的力度,2020年将会迎来一大波关店潮。

总结:这部分关于电子商务平台的盗版和假冒的条款,对跨境电商卖家的影响可以简单归为以下几点:

1.美国黑律所肆意起诉卖家行为或将愈演愈烈;

2.卖家如果售假侵权,被起诉、通缉、逮捕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售假风险剧增;

3.接下来会迎来一大波关店潮,尤其是速卖通、Wish等华人主导的平台。

对此,希望卖家朋友们能够尽快做好准备。也欢迎各位卖家朋友跟蓝海亿观网留言探讨,你对该条款的理解。联系我们,获取完整的协议内容。(文/蓝海亿观网egainnews)文末扫码入群,对接跨境电商优质资源。不得擅自改写、转载、复制、裁剪和编辑全部或部分内容,请联系我们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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