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变体死了那么多亚马逊账号,你还将其当作宝贝?

蓝海亿观网2020年06月10日 390

接到卖家的求助电话,因为被系统判定为滥用变体,账号被移除了销售权限,因为自己申诉不出来,卖家向我询问,是否有服务商可以协助申诉。最近,遭遇此

接到卖家的求助电话,因为被系统判定为滥用变体,账号被移除了销售权限,因为自己申诉不出来,卖家向我询问,是否有服务商可以协助申诉。
最近,遭遇此种情况的卖家不在少数。
对单一的卖家的来说,这可能是因为自己不小心有意无意的操作所致,但遇到一次就够闹心的了。但对我来说,这几乎是司空见惯,在几个月前,我就曾专门写文章提醒,亚马逊在整顿和打击滥用变体,卖家一定要谨慎创建、变更、合并和添加变体,更不要再用所谓的僵尸Listing合并等等,但可能是个人影响力有限,在最近这段时间里,依然隔三差五的遇到卖家询问和求助滥用变体导致账号被移除销售权限的事,也依然隔三差五就会遇到有卖家询问如何进行Listing合并如何Merge等等。
我是属于典型的保守型创业心态,我相信日积月累的力量,我从来不相信投机可以持久,所以,对于这种想借着合并让Listing看起来有更多的Review以便于提高销量和排名的做法,我们从来碰都不碰。但总有一些卖家,要么作为新手对平台不熟,要么抱着投机心理觉得自己总不至于那么倒霉,在诱惑与风险之间,迎头而上。
亚马逊平台针对滥用变体的打击没有停止,也许以后永远不会停止,所以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再次就这个问题向读者们做个提醒。
亚马逊平台是允许创建变体的,但以不符合规定的方式去创建变体,则属于违规。
比如对没有变体属性的类目的产品创建变体;
比如对Listing创建不符合平台规定的属性选择的变体,有些类目可以以颜色为变体属性,分别黑色、白色的子SKU是可以,但创建一条“黑色+白色”属性的子SKU则不符合平台政策;
再比如所有类目都没有以数量作为变体属性的,但你非要创建1Pcs,2Pcs,10Pcs等等这样的变体,就属于不符合平台规则;
再再比如同一功能的产品,一个圆形一个方形,创建两条独立的Listing没问题,但非要把他们创建在一条变体中,则属于不符合平台规则。
当然还有更严重的,僵尸Listing 合并,修改自己的Listing的内容、品牌后的拆分合并等等,更是属于亚马逊重点打击的对象。
不符合平台规则的创建就容易被判定为滥用变体,结果就是,轻则被系统拆分,而如果被系统判定为情节严重,或者系统拆分之后你再合并,又被系统拆分之后你再合并,就可能导致账号被移除销售权限。
这样的案例,发生了太多太多,很多卖家在账号被移除销售权限之后才觉得懊恼,自己申诉不出来了才觉得后悔,然后再找中介,花钱申诉,申诉出来了,终于舒了一口气,内心庆幸,但这笔学费难道不贵吗?
我一直反对滥用变体,反对运营途中的Listing拆分与合并,原因在于,从维护Listing权重的角度,像修改类目节点、Listing拆分与合并等都是属于重大调整,往往会导致Listing权重的大幅下降。
我甚至不太建议创建多个子体的Listing,原因很简单,亚马逊爆款打造的模式决定了多款产品同步打造会分散精力,5个销量普通的产品也抵不上一个Best Seller,对我们大部分人来说,聚焦策略要远好于分散策略,另一方面,从亚马逊流量均衡分配的角度,亚马逊不会把曝光的机会和流量都给你,A子体起来了,B子体可能就下去了,此消彼长,何不如聚焦于一个呢?
也正是因为此,从孵化营的课程上,从选品阶段我就一直建议(甚至是要求)一定要选择刚需的产品,即便竞争同行创建各种变体,我也要求孵化营的学员从中选择一个最好的颜色和最好的组合搭配即可。
就像今天还有同学问我,老师,这个产品,我看竞争同行有卖几个数量组合,我该怎么组合呢?我的建议是,以2PCS的组合销售,因为该产品在实际使用场景里,往往需要成对出现,即便偶尔有需要一个的买家,只要你的价格不太高,消费者也可以接受用一个,另一个留作备用,而对于想买4个、8个的买家呢?买多组就可以了呀。而在此之前,我已经把学员拿样品中的多个尺寸砍掉只选一个尺寸,多个颜色也被我砍掉只剩一个颜色了。
如果一个能够打造起来,就足以赚钱了,而如果一个都打造不起来,多种组合岂不死的更惨?!
另一个关键点是,一个单独的SKU,亚马逊总不致于说你滥用变体吧?(来源:跨境电商赢商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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