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listing坐牢,干私活被拘留,员工私下做店铺风险多大?

蓝海亿观网2021年06月14日 221

跨境电商人的好消息!文末扫码,领取端午特别福利!因为在亚马逊上开店的门槛较低,许多运营人员一边在公司上班的同时,还搞了自己的店铺。据一项不完

因为在亚马逊上开店的门槛较低,许多运营人员一边在公司上班的同时,还搞了自己的店铺。

据一项不完全调查,大约70%-80%左右的亚马逊运营员工都拥有自己的店铺。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与公司之间频频发生各种纠纷。

据近日报道,深圳一家公司的几个员工,在任职期间私下注册亚马逊帐号,销售与公司竞争的同类产品。

这几个员工利用职务的便利,篡改客户收货地址,侵占公司资产,导致公司亚马逊主帐号被关闭。

由于所涉订单金额较大,导致巨额损失。公司报案后,深圳公安局认定这些员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法律观察人士叶先生称,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职务侵占行为,如涉及金额6万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不仅构成犯罪,且量刑较重。具体标准的把握,要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来确认。

在现实中,运营人员因自家店铺跟公司店铺的利益冲突,导致巨大矛盾的事例,层出不穷。

资深运营人员蔡女士在公司担任运营组的组长,并私下经营了多个亚马逊店铺

蔡女士在公司上班期间,直接用自己店铺的产品链接,低价跟卖其负责小组的主打产品。

蔡女士在跟卖之时,特别交代组员,不允许低价抢回购物车BuyBox),给出的理由是“要保证产品的利润。”

团队成员不明就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公司产品被不断跟卖,最终导致考核期内无法达到预期业绩,由此承受巨大的压力和损失。

接着,蔡女士又跟卖公司另外一个子品牌的热销品,方式如出一辙。

公司两个品牌,分属不同亚马逊帐号,被同一个卖家跟卖,为何如此巧合?

更奇怪的是,该跟卖者不仅半夜跟卖,同时也能准确地“踩准”公司放假日期来跟卖。比如,在公司春节放假的第一天就跟卖,时间非常巧。

由于巧合是在太多,公司立即展开调查。最终发现,原来一切都是内部人士所为。

这一行为,其实在违法的边缘试探,稍微没有把握一个“度”,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对于员工私下运营自己店铺之事,深圳一些跨境电商反应激烈,基本会终止劳动关系。

深圳一家公司发现员工自己运营店铺,用了很多时间“干私活”,立即解雇了该员工,声称该员工“违法”,并在网上贴出公告,晒出“做私活”员工的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呼吁服务商不要接受该员工的“公司产品测评要求”。

此事一度在业内闹得沸沸扬扬。

员工在公司上班的同时,运营自己的店铺,是否直接构成违法?

对于这一问题,资深法律界人士廖先生表示,法律并未有明文禁止。

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意味着兼职是允许的,但不能影响本职工作。

如果在员工入职时,跨境电商公司已同意其兼职运营自己的店铺,或者知道其运营自己的店铺,但未进行反对。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以员工“在外面运营店铺”为由开除该员工,则应该支付补偿金,甚至要进行赔偿。

另一种情况是,跨境电商公司在规章制度中或者合同中规定,员工不得兼职或运营自己的店铺,那么,一旦发现了员工这一行为,公司可责令员工改正,如果员工未在合力期改正,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因此,解决兼职做自己店铺问题的关键,是在合同中和规章制度中,提前“禁止”这一行为。

怒删公司listing被捕,损失200万

公司与运营人员的关系非常微妙,稍微处理不好,可能会造成损失。

山西太原的一位亚马逊运营人员,曾在网上发帖咨询“删除公司亚马逊listing是否构成违法”。

该运营人员表示“这些货源都是自己找的,listing也是自己创建的,但领导没事就找茬,想辞职,但不想在离职后看到这些产品还在销售,因此想删除所有listing。”

 

该运营人员最终是否这样做,我们不得而知。

但是,深圳确实发生过类似的案例。深圳宝安一家公司就遭到了前员工的报复。

该公司前员工谭某辞职之后,独立经营自己的亚马逊店铺。

在创业过程中遇到挫折,谭某心生怨恨,无处发泄。想起在工作期间与原公司发生冲突,谭某尝试着用原公司邮箱和密码登录公司店铺后台,发现依然可以登录。谭某心生恶意,修改价格,还删除部分商品,并修改登录密码,将收款账户更改为另一账户。

这一操作,导致公司损失200万。

公司报案后,谭某因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逮捕。

许多亚马逊运营人员认为,产品是自己一手选出来的,货源也是自己找的,销量也是自己辛苦运营后做出来的,因此自己有权利删除。

实际上,这样做触犯了法律。

运营人员与公司是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店铺和listing都属于公司资产,删除店铺listing,属于故意毁坏公司财物,破坏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计算机系统。

如果这样行为导致一定损失的,可能构成三类犯罪:

1、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损失达5000元。参考《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2、破坏生产经营罪,如果损失达5000元。参考《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3、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如果有对计算机信息和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增加,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参考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结语:一边上班一边做自己店铺,表面上更加“安全有保障。

实际上,这样既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也无法经营好自己的店铺。时间久了,既可能成为一个不称职的员工,也可能导致自己的店铺毫无起色,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我们建议大家,一个时间做一件事,或者在工作中切实努力,得到公司的赏识;或者破釜沉舟,壮士断腕,舍弃那一份工资,逼着自己真正地走向创业的道路,磨砺自己,最终收获耕耘后的甘甜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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